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及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技〔20207号)要求,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数量

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共分为四类,本次组织申报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人文社科类)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人文社科类)。

1.重点项目(人文社科类):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每个学校的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高校新型智库和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可申报3—5项。由所在科研平台组织申报,学校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2.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人文社科类):主要资助以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的团队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每个团队可申报1-2个项目,由所在团队组织申报,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定后确定立项计划。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1.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省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截止2020121日)

3.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4.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5.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6.有教育厅在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及前三位参与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科研计划项目(以系统内结项状态为准)

四、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人文社科类):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智库内涵建设项目不超过3万元,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不超过10万元(文化传承类不超过6万元)

2.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人文社科类):不超过8万元。

五、预期成果形式

1.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论文≥1篇,论文+其他成果≥3;

2.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咨询报告≥1篇(必备),咨询报告+其他成果≥3;

3.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论文+其他成果≥5(其中高水平论文至少一篇,要有技术指标);

4.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人文社科类):论文≥1篇,论文+其他成果≥4(其中高水平论文至少一篇,要有技术指标)。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2021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重点研究项目填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211518: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1. 请申请人与社科处平台建设及综合管理科联系,生成系统填报账号。

2. 请申请人于1222日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完成网报后,打印生成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1223日前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双面打印)、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社科处平台建设及综合管理科。

3. 集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示。通过学校评审的申报者请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生成正式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双面打印),于17日前报送社科处平台建设及综合管理科。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平台建设及综合管理科联系。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7669498


联系电话:88308977

联 系 人:卢天琪

邮箱地址:skcbgs@nwu.edu.cn


社 科 处

                                 20201214


< 上一篇

关于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