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技办〔2020〕7号)精神,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现就公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需要申请账号的老师,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信息至社科处项目科。
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项目申报数量依据各学校科研能力和结题情况确定,根据教育厅文件,公司一般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指标为23项。各学校根据分配的申报数量,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备选项目。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0年12月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七)一般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请额度1万元;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论文至少2篇,其中至少核心期刊论文1篇;项目研究期限为2021年1月—2022年12月。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人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请书》(附件1)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上报院系,院系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内容进行形式审查、排序后,以院系为单位于12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双面打印)、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科。
集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示。通过评审的项目申请人于12月30日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完成网报后,打印生成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由各院系统一于1月7日前报送社科处项目科。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7669498
联系电话:88308194
联 系 人:屈岳松
邮箱地址:skcxmk@nwu.edu.cn
社科处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