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公司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转正定级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已参加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含脱产博士后)。
二、认定条件
(一)具有博士学位,经半年见习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相关职责,认定相应中级职务,任职时间从到校时算起,其中具有脱产博士后工作经历者任职时间从进站时算起。
(二)具有硕士学位,经半年见习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相关职责,认定相应初级职务,任职时间从到校时算起。
(三)具有学士学位,经一年见习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相关职责,认定相应初级职务,任职时间从自见习期满算起。
(四)脱产博士后在站人员,认定讲师职务,任职时间从进站时算起。
三、材料填写
(一)在职人员
1.目前无职称且符合认定条件者;或已具备中级或初级职称,但原职称系列与现工作岗位职称系列不同且符合认定条件者,在人事系统中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以下简称《呈报表》)。
注:具有脱产博士后工作经历者需在呈报表“主要学习工作经历”一栏填写博士后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PDF电子版。
2.其他已有职称人员填写《汇总表》(附件1)并提供职称证明材料PDF版,不填写《呈报表》。
(二)脱产博士后
脱产博士后在人事系统中填写《博士后人员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四、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含博士后流动站)应于11月4日前在人事系统中将本单位转正定级人员的《呈报表》统一进行报批,《汇总表》电子版及相关PDF材料发送至邮箱jsk@nwu.edu.cn。以上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培训发展办公室。
(二)博士后人员相关材料由各流动站统一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8308225 88308513
人力资源部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