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校内部门预算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做好年度综合预算编制工作,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有关精神和《betway必威西汉姆联官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13年校内预算编制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重视年度预算的申报。校内部门预算是履行职能和年度开展各项工作计划的具体体现,预算编制不真实、不完整将会影响实际工作完成和正常职责的履行。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落实专人认真负责,共同做好学校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 2、重视基础信息的填报,保证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学校年度综合预算,部分项目预算是在基础数据和信息的基础上计算的,与上年(2012年)相比,如存在基础数据变动因素,请提供相关文件,对基础数据进行修改。 3、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按照建设节约型校园的理念,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公务接待、公车运行、公费出境、办公、业务补助经费的支出管理,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4、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在原项目库申报的基础上,2013年新增项目预算申报中,不但要在申报项目中对其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书面分析,还要明确项目的详细预算构成以及项目建成后预计绩效评价,进一步推进预算经费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推进学校综合预算编制。按照学校综合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学校预算实行全收全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各部门要切实结合本部门实际,结合部门预算安排资金、收入资金、分配资金、结转和结余资金情况,提出本部门预算方案。学校综合预算按照校内部门预算申报情况进行编制,进一步提高综合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6、加强资产配置和政府采购管理。近年来,学校有关专项经费安排团队建设等经费较多,有关建设项目和设备采购项目频繁,要加大资产使用效益的评价,将建设和采购项目的使用效益与预算经费相结合,要科学合理配置现有资源,从严控制和审核新增资产数量和经费;对于确需新增的资产,要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7、做好各项经费核算工作。校内各部门年初要做好预算的申报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的准确性,执行中要根据支出用途,按照预算和工作计划进度实施,严格按照支出规定进行核算管理,为完善支出管理、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打下基础。 二、申报原则 1、“零基预算”原则。2013年院系办公费、员工活动费、实习费、研究生业务费、材料费等经常性经费按照预算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计算,其余各类专项及职能部门办公费、业务补助等均采用“零基预算”的原则,当年度结余资金将在下年度清零,新年度重新审定。 2、“定编定额”原则。各职能处室办公经费按人事处编制定额为5000元/人·年计算;各院系办公经费按上年度本科学费实际收入的5%计算;员工活动费按上年度学费实际收入的1%计算;员工实习费、研究生业务费等根据学校文件规定进行核算;教学经费中图书购置及实验材料费由学校按年度收入预算情况安排。各部门对上述经费无须申报。 3、“勤俭办学”原则。各单位在上报当年度预算时,应按照建设节约型校园的要求,根据事业发展情况,从严从紧编制2013年单位预算,严格控制接待、会议等一般支出,量力而行,量财办事,坚决制止盲目攀比,铺张浪费。把有限的财力用到单位急需的事业上,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及重点项目支出的需要。 三、申报内容 1.专项业务补助的申报 除定额办公费之外的所有业务所需经费,统称为专项业务补助。本部门定额办公费无法满足当年度部门工作需要的或在办公范围之外的业务,可申请专项业务补助。学校将对各部门申报的所有专项业务补助进行重新核定。 各单位在申请专项业务补助时,应对本部门原所属全部专项业务费和业务补助进行申请,并详细上报当年度专项业务补助资金预算及说明。各专项业务补助应逐项填制专项业务补助申请表(附表1),根据附表申报情况填制专项业务补助申请汇总表(附表2)。 学校预算下达后,原则上不再受理专项业务补助申请。 2、专项项目经费的申报     2011年专项项目经费各单位进行了三年期的申报,本次原则上不再申报。但确因各种原因当时未报而学校工作计划安排的,或应急需建设的基础设施和教学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按照《betway必威西汉姆联官网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 四、审定程序 1、编制预算草案。财务处将各部门申请经费预算进行汇总,对于有关专项业务费近三年支出情况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暂列业务费预算金额及支出范围的意见。 2、财务委员会讨论。对财务处提出的预算草案,提交学校财务委员会进行咨询、讨论,财务处按照讨论意见进行修改。 按照财务委员会的要求,2013年将重点对存在二次分配的业务经费进行绩效审核(如研究生院主管的研究生业务费、教务处主管的实习费、设备处主管的设备材料费等),请相关部门对其主管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届时将向财务委员会汇报。 3、董事长办公会审议。财务处将财务委员会修改的预算草案提交董事长办公会审议。 4、党委常委会审定。董事长办公室将董事长办公会审议的综合预算修改方案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财务处按党委常委会审定的结果下发各部门执行。 五、有关说明 1、按照规定格式申报。 为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校内部门预算的申报工作,便于财务处汇总编制学校综合预算,尽早下达各部门年度预算,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请校内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务必按财务处制定的统一格式和要求填列申请书和申请汇总表。相关表格可到财务处网页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2、预算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10月31日。 预算申请材料(含附表)由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至长安校区财务处管理科。 3、各部门报送预算申报材料时,报纸质材料(A4复印纸规格)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一份。电子邮箱:zcr@nwu.edu.cn各部门如在预算申报过程中需要咨询,请及时与财务处管理科联系。  联 系 人:赵传仁 联系电话:88308292。     特此通知 附件: 附表1.2013年专项业务补助申请书 附表2.2013年部门专项业务补助申请汇总表 财务处 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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