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2年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FFCSA)博士后项目已正式启动。该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FFCSA)合作的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FFCSA/CSC Cooperation Program),目的是资助双方优秀青年学者到对方的研究机构或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推动中法两国相关实验室之间的合作,促进中法科技合作与交流。与此同时,FFCSA设立有吉尔卡恩(Gilles Kahn)奖,以奖励取得优异科研成绩的项目参与人员。现将2012年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规模与资助方式
公司2011年可推荐2-4名申请人,各相关单位限报1人,留学期限为18-24个月。
留学人员在外生活费为每月2500欧元,由国家留学基金及法中科学与应用基金会共同承担;留学人员的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法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在法国境内所需的交通费及医疗保险将由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负担。
二、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以及《201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人应为公司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时具有博士学位;
3.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且申请时距获得博士学位的时间不超过6年;
4.具有较高英语/法语水平,能够熟练使用英语/法语进行科研。
三、遴选方式及程序:
1.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
2.本项目专业领域主要有医学、药学、材料、光学、力学、电子学、信息系统、化学等(2012年课题信息和法方项目安排请参见:
http://www.academie-sciences.fr/ed/inter.htm)
3.请申请人于2012年12月20日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
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出国留学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学院负责人填写,加盖学院公章。然后将完整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交至人事处教师科。
4.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 5年内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正在申请其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人员。
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1.《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
2.已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英语能力证明(任何能证明本人英语水平或应用能力的有效材料);
4.向法方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外方申请表、专家推荐信、研修计划等。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用长尾夹固定,无需装订。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五、奖学金评审录取程序:
2012年1月,FFCSA与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将会在华面试初审通过人员。2012年3月,通过面试人员将参加在北京语言大学进行的500学时(约4个月)脱产法语培训。
六、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留学结束后,被录取人员须严格遵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七、申请中若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
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
地 址:长安校区教学7号楼509人事处教师科
电 话:88308225
人事处
201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