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及全国加强和改进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要求,推动公司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0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1]9号)文件精神,决定举办“2010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推选公司“2010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校员工工作领导小组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11年3月8日17:00
三、参选范围
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直接从事老员工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2.热爱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员工,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遵循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员工工作,积极探索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构建长效机制,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老员工健康成长、成才。
4.2010年度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五、评选程序
1.推荐:各院系员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院系辅导员工作实绩,在本院系范围内组织初评,至多推荐1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候选人,将加盖院系党委公章的报名表(附件1)及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院系辅导员XXX事迹材料”),于2011年3月8日17时前报员工工作部(处)员工教育科。
2.评选:校员工工作相关部门对院系推荐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后报校员工工作领导小组评选,确定最终人选并予以公示。
六、注意事项
1.候选人的事迹材料是本次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事迹材料要特别突出候选人深入员工、深入一线的工作情况,材料要层次清晰、凝练特色、突出亮点。
2.本次评选工作时间紧急,请各院系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梁 婕 88308133
燕 来 88308133
附件:
报名推荐表
员工工作部(处)
201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