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的注意事项

一、 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3月10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申请书电子版与纸版一式两份(杰青申请书一式三份)报送科研处,3月11日后学校将统一进行申请书查重及形式审查等工作,逾期申请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请务必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版文件全部删除!申请书撰写过程中,请不要删除撰写提纲。申请书填写完毕后要做检查保护,否则封面上的有关内容无法打印。在填写所在单位时,应填写二级单位全称(如:生命科学学院)。 三、申请书除附版本号的页面及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外,正文部分一律双面打印,并保证电子版版本号与纸版一致,如项目组主要成员中有其他单位的人员,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四、申请书中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凡未经本人同意所引起的后果,均由申请人负责。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五、申报生命科学部项目的,请在正文相应部分阐述经费安排情况。申报医学科学部面上项目的老师,建议提供不超过5篇的代表性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同时提示申报其他学部项目的老师认真阅读《指南》,严格按照各学部的要求填写申请书。 申请者在申请过程中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处联系,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联系人:延绥宏 陈京京 电话:88302082,88302962 科研处 201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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