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价售房催缴房款通知 作者: 编辑: 时间:2011-03-07 15:25 新村、桃园校区、教工5、6号楼住户: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加快办理分户《房屋所有权证》工作,学校已于2011年1月6日至1月7日进行了成本价售房购房款的收取工作。大部分住户已缴纳成本价售房款,现仍有部分住户未及时缴纳。请未缴款住户于2011年3月11日前速到南校区财务处缴纳房款,逾期不缴,影响办理分户《房屋所有权证》责任自负。 后勤管理处 201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