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分户《房屋所有权证》填写表格的通知

新村及桃园校区住户: 根据西安市房产交易中心对于办理分户《房屋所有权证》的要求,经省房改办核算过的住户于2011年3月15起进行《西安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填写,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住户需准备购房人的印章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购房人已故的,由配偶准备本人印章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夫妇双故的,子女需提供继承公证书,由继承人准备印章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因本次填写工作住户多、工作量大,请住户按规定时间办理,未按规定时间前来的将不予办理。 具体填表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3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分-17:00分。各住宅楼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3月15日上午:新村1-7号楼; 3月15日下午:新村8-13号楼 3月16日上午:新村13-18号楼; 3月16日下午:新村19-24号楼 3月17日上午:新村25-30号楼; 3月17日下午:新村31、32、北院、桃园校区1-2号楼 3月18日上午:桃园校区3甲3乙-7号楼;3月18日下午:桃园校区8-12号楼 地址:图书馆一楼大厅 要求:将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必须复印在一张16K的复印纸(见现场张贴的复印样件)上,用于办理分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已交过16K纸身份证复印件的住户只需带本人印章。 201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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