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员工稳定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将“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员工稳定安全教育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中秋节”员工放假时间为9月22日至9月24日,9月25日(周六)正式上课;“国庆节”员工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10月8日(周五)正式上课。 二、切实加强员工的教育引导和管理 1.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要根据学校下发的安全教育宣讲材料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提醒员工外出不要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避免到人群集中的场所,注意人身和随身财物的安全;放假期间不得参加探险活动,不要到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地方,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假期回家的员工,离校时要整理好自己的日常用品,保管好贵重物品,离开宿舍时要切断宿舍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做到防火防盗。 2.加强对员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公司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体系的作用,特别是院系辅导站和班级心理委员的职能,对于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员工,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救助。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感情出现问题、人际交往有障碍、家庭有变故、就业压力学习压力大、身体有疾患员工假期的学习和生活,与家长一起积极引导他们进行自我心理调适。 3.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员工远离传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员工开展反传销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增强员工识别和抵制传销的能力;加强对员工从事校外社会实践或勤工助学的指导,提醒员工注意甄别此类信息。为了做好相关宣传教育,学校专门编印了宣讲材料,请及时下载(见附件)。 4.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要结合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加强正面引导,引导员工通过合理渠道表达爱国诉求,并将爱国之情转化为努力成才的实际动力。 5.加强法纪法规教育。假期走亲访友、朋友聚会或外出旅游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言行举止要体现当代老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6. 做好假期留宿员工的教育管理。各院系要指定专人负责留宿员工的管理工作,要深入员工,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掌握其思想动态;教育假期留宿员工要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晚上按时归宿就寝;放假期间,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校外租住民房。 7.引导员工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和生活。双节放假时间较长,要引导员工在休整、放松的同时,做好各门功课的复习、预习工作,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三、几点要求 1.全面开展员工稳定安全教育和稳定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双节期间校园稳定和员工安全。 2.做好假期值班安排,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 3.进一步完善稳定安全及相关应急预案,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4.严格执行各项员工管理制度,特别是员工活动申报审批、离校去向登记、请销假等工作制度,做好相关记录;提醒员工按时返校上课。 5.员工工作干部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离开西安时,应向主管领导请假备案。 6.认真做好员工返校情况检查工作,9月24日和10月7日晚,所有员工工作干部到员工宿舍,检查、统计员工返校情况,并将统计结果分别于9月25日和10月8日上午10时前报员工工作部(处)员工管理科。 四、国庆假期后,学校将执行冬季作息时间,南校区将恢复冬季供电制度(即23:30断电),请各院(系)提前通知员工。 五、双节假期常用服务电话 员工工作部(处)值班电话:88308133  88302514  88305285 公安处值班电话:88302110 (北校区) 88308110(南校区)                                  88363110 (桃园校区) 校医院急救电话:88302434(北校区)  88308199(南校区)                                   88370542(桃园校区) 请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反传销宣讲材料 员工工作部(处) 201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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