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33号)文件通知,我省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公司有关本次选拔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
长期在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第一线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高技能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二、推荐条件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文件明确规定的选拔标准和条件推荐人选,具体详见(一)《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条件》(附件1)和《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高技能人才推荐条件》(附件2)。
三、其他要求:
1、因本次推荐工作时间较紧,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掌握推荐条件,确保被推荐人选的高水平、高素质。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请各单位于3月23日前将本单位推荐意见、候选人近五年来的业绩、成果和贡献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及《专家登记表》(1份,附件3)等有关材料报人事处教师科,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公司今年推荐指标为1个,请各单位上报人选时限报1人。
附件1:
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条件
附件2:
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高技能人才推荐条件
附件3:
专家情况登记表
人 事 处
201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