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建设方案(2024)》(陕市监发〔2024239 号)和《陕西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清单(2024)》(陕市监发〔2024240 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建设,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目标,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源头管控、统筹协调、广泛动员”的原则,全面引入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辨识评估实验室特种设备各环节的各类安全风险源,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切实增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实现学校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各相关方安全风险层面“风险底数清晰可控、隐患排查治理到位、管控措施全面落实、学校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使用单位责任落实、应急准备科学充分、防控体系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建设目标。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实验室安全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扎实开展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切实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实验室环境安全稳定。

要学习传达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建设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加强日常督导检查,认真开展风险防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和保障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要对实验室内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自查、排查,精准掌握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类型、使用情况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牢”。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结合有关通知要求(附件1),根据本单位实验室内特种设备管理使用情况,于5月15日前填报《实验室特种设备情况统计汇总表》《实验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排查表》(附件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k@nwu.edu.cn,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长安校区7号楼7314。


附件:1.《关于转发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陕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预防体系建设案 (2024)>和<陕西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清单(2024)》的通知>》

2.《实验室特种设备情况统计汇总表》

3.《实验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排查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上半年仪器设备处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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