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压实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杜绝麻痹大意的侥幸心理,防微杜渐,消除隐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各项实验室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组织力量针对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制定防范措施,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严防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验室具体情况,做好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安全要求规范,实施实验室危险等级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普及、安全技能培训和安全操作规范。通过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讲座、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

二、加强风险管控,做好分级分类

放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原则上不开放使用,如确有必要开放使用,需使用人提出申请,报分管实验室工作的经理(主任)批准方可使用。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

各单位对假期继续使用的实验室做好备案、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切实加强对实验室危险源以及重点部位的巡查看护,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机械设备、高压气瓶等的安全管理。严格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各单位按照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附件1),对实验室内的危险源按照类别和可能引发危险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辨识、分级评估,对前期确定的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并在此基础上采取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三、落实安全检查,执行闭环管理

放假前,各单位须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各类实验场所进行“全要素、全过程、全覆盖、全闭环”安全检查(附件2)。重点关注实验场所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确保安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本单位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请各单位于4月29日前,根据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送《实验室安全隐患工作台账》(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k@nwu.edu.cn,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7314室。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3.《实验室安全隐患工作台账》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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