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寒假假期将至,为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切实保证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根据中省相关文件要求及学校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统筹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
(一)实验室管理
寒假假期本科教学实验室原则上不开放使用,若确有需求须在学院实验中心办理相关报备手续。
假期开放的实验室,院(系)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须做好报备、值守和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工作。要严格落实假期实验室值班巡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安排人员每日巡查,重点关注有低温储存、通风良好等特殊要求的化学品、危险废弃物以及仪器设备的存放安全,确保不因断电等造成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二)疫情防控
新冠疫情尚未结束,要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消杀。师生出入实验室要做好安全防护,合理安排实验,避免人员密集。实验中若身体不适要立即终止实验并接受检查,若出现疑似新冠症状应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
(三)应急预案
各有关单位应确定本单位实验室应急负责院级领导及各实验室的安全应急联系人,制定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对照预案提前进行突发情况的模拟演练,防患于未然。如遇有紧急事件,应妥善处置,并立即向学校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报告。
二、 组织安全检查,做好隐患整改
各有关单位要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开展覆盖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库房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自查自纠
请各有关单位在放假前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高压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放射性物品的使用,做到专人保管,登记造册;对水、电、气和用火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实验室防盗工作。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形成实验室安全工作台账予以备案。
(二)专项检查
集团将于2021年1月14日-15日组织实验室安全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学校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将根据检查结果对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时通报。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在放假前对每一个实验室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 开展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从安全工作的实际出发,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寒假期间必须留在学校继续开展实验的师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技能、操作规范以及疫情防控教育培训,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
安全无小事,平安靠大家。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