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白校区、桃园校区调整水价的通知

太白校区、桃园校区各用户:

根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市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2]29号)要求,自2022121日后第二次抄见水量起执行新水价。

为了做好此次水价调整工作,现将调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西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已于20231月按文件执行新标准。

2.集团将于20232-3月安排入户抄表工作,此次抄表之前产生的水费按照原标准收取,之后产生的费用执行新标准。

3.工作人员将在未抄到表住户门口留告知单,请大家积极配合抄表工作,主动与太白校区、桃园校区收费组联系抄表。截止时间为331日。此时间后产生的费用均按照新水价结算。

4.新水价执行区域:

太白校区:教工楼、新村和南村居民用户、营业用户

桃园校区:居民用户、营业用户

5.新水价标准

用水类别

基本水价

水资源税

(元/m³

污水处理费(元/m³

终端水价

(元/m³

居民

阶梯水价

阶梯水量

2.29(一阶)

0-144m³(含)

0.3

1.21

3.8

4.58(二阶)

144-207m³(含)

6.09

6.87(三阶)

207m³以上

8.38

非居民(营业)

3.51

0.72

1.57

5.8

特行

15.54

3.00

1.57

20.11


特此通知!


附件: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市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后勤集团  

财务资产部 

2023329


< 上一篇

关于教学科研用房管理系统使用培训会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家具、构筑物类资产盘点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