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补录报销新参保老员工2023年门诊医疗费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西安市医保中心相关文件要求,校医院将对新参保老员工医保门诊费用进行集中补录报销。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1.2023年9月1日至12月20日集中缴费期内完成2024年度老员工医保参保缴费的2023级新生;

2.未参加2023年度老员工医保,但已经于2023年12月20日之前,在税务部门成功缴纳了2024年医保费的各年级在校员工。

二、报销范围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门诊费用。

三、补录报销时间

2024年1月8日至12日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 —17 :00 收取相关票据资料进行医保系统录入。员工报销款到账时间以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拨款时间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请以院系各班级为单位,填报《2023年度老员工医保门诊费用报销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请将填写完成后的统计表纸质版及报销员工相关票据资料,由相关班级指定专人报送至长安校区校医院一楼挂号收费室,统计表电子excel版报送至邮箱sarsban@nwu.edu.cn。

2.校内就诊报销所需票据资料:校医院开具的发票原件、《2023年度老员工医保门诊费用报销信息登记表》。

3.校外就诊报销所需票据资料:校外就诊前校医院开具的转诊单、就诊医院病历、检查报告单、发票报销联(发票无项目明细需附处方明细)、《2023年度老员工医保门诊费用报销信息登记表》。

4.本次集中补录报销资料收取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2日,之后2023年产生的门诊费用将无法补报。在校医院就诊产生的费用将继续实行即时报销(即时报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医保电子码)。

5.门诊发票为收据联(第一联),需有财政部监制字样,挂号票不报销。

如有其它医保未尽事宜,可联系老员工医保办(电话:88302793),如有报销转账进度问题,可联系校医院挂号收费室(电话:太白校区88303967 、长安校区88308806)。


校 医 院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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