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Mitacs关于合作开展本科生实习的谅解备忘录,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200名优秀在读本科生赴加拿大高校开展科研实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5年1月1日以前出生),2023年9月份后为公司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的三年级员工,或五年制本科的四年级员工。
(五)品学兼优,其中GPA成绩不少于3.5分(4分制)或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无不及格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六)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七)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报时若外语水平未达标,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合格要求。
(八)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二、选派专业、实习期限及内容
(一)选派专业无限制。
(二)实习期限为3个月。实习内容主要包括:
1.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实习;
2.与加拿大行业及政府代表展开交流;
3.参加Mitacs举办的职业发展研讨,主题包括团队合作、交流与沟通技巧及创业等;
4.撰写与实习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将有机会以报告会形式向加拿大高校师生及行业代表汇报研究成果;
5.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员工开展交流活动。
三、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向留学人员提供2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月/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申请费;Mitacs向留学人员提供1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月/人)、留学人员实习期间加方高校收取的员工管理费和医疗保险费。
四、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应制定参项员工学业管理办法,每院/系/所推荐人数不限,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校内各相关单位被推荐人于太平洋时间2023年9月19日前登录Mitacs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mitacs.ca/en/programs/globalink/globalink-research-internship)查询课题列表并完成网上申请。加方咨询电子信箱:helpdesk@mitacs.ca。
(三)被推荐人选于2023年9月19日前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1)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与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受理机构名称”选择现就读院校。计划留学单位、国外导师信息按照向Mitacs网上申报的第一志愿填写。
(四)被推荐人于9月19日前将按顺序整理以下材料,并将纸质版交至国际合作部(地址:太白校区国际合作事业大楼121办公室):
所在学院公示文件、《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类)、《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推荐意见处,由所在学院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院系负责人签名)、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中英文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五、评审、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Mitacs,由Mitacs评估申报材料并匹配对应专业导师及课题。被录取人员预计在2024年暑期派出。
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报的限制。
项目详情,请查看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69。
六、咨询方式
1.betway必威西汉姆联官网出国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曹老师
电话: 88302995 88302344
邮箱:20200094@nwu.edu.cn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10-66093557
信箱:md4@csc.edu.cn
附件:
1.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
国际合作部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