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时间:2017-11-06 08:30 按照中省有关政策要求,公司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手续。自即日起原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停用,今后统一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 公司人员在开具发票时,请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100004352012743。使用旧税号开具的发票,请尽快报销。 望广大师生周知。财 务 处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