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教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提升科研计划项目完成质量,更好落实沉积项目清理要求,充分发挥科研项目培育青年科技人才的作用。省教育厅决定对项目结题方式与要求进行再次规范,并将2023年上半年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结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方式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结题采取材料审核的方式完成结题,上、下半年各一次,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由项目负责人将全套结题资料上传至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项目负责人输入账号、密码后即可登录,网络结项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校内审核通过后,以学校为单位将结题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科技处进行审核,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将统一为结题证书盖章。
二、工作要求
1.根据教育厅要求,各单位要继续加大力度对沉积科研项目进行清理,本次清理范围主要为2020年(含)以前立项的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各校要高度重视,对超期项目进行自查,做到底数清,并拟订后续处理方案(包含经费使用与结余情况),各校要积极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验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要收回科研经费,并计入科研诚信黑名单,严格限制其今后申报各级各类项目。对确实存在客观困难无法继续或研究失败的项目,要及时进行撤销处理,结余经费应予收回,本次结项工作将对照22年底各院系提交的《沉积项目自查清单》逐项向省教育厅科技处说明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各项目负责人若有疑问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2. 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按时提交待结题的科研项目。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提交教育厅专家审核,专家对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将在系统中进行详细备注,项目负责人请按照专家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三、时间安排
1. 校内审核工作将于5月19日下午17时结束,请项目负责人在此日期前尽快完成系统材料上传及提交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2. 鉴于本次教育厅结题审核以线上方式开展,请各项目负责人遵守结题工作相关要求,同时,密切配合专家审核工作,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按照专家意见修改提交,联系对接相关事宜请于工作时间内进行。
四、材料要求
请相关负责人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在结题文档界面上传完整的结题材料,包括:1.盖章的项目责任书正反面;2.项目研究报告(7000字及以上);3.研究成果附件(格式要求:论文必须是正式发表已刊出,中文期刊论文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首页+项目号标注页+检索证明等;外文附首页+项目号标注页+检索证明等;专利附授权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公司产品附学位论文封面复印件。)。注意:所有上传文档请正确命名,以便审核查对。
五、其它事项
1. 已达到结项时间且满足以下2个条件的项目可申请结题(缺一不可):(1)研究报告1份,论文至少2篇,其中至少1篇核心论文;(2)论文必须为正式发表,并在文中有“该成果受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编号*******)资助”字样。
2. 论文需扫描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外文论文需附检索证明,每篇论文1个pdf文件上传至结题文档。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联系人:屈岳松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社科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