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陕西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技〔20198号),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20年度一般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需要申请账号的老师,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信息至社科处项目科

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项目申报数量依据各学校科研能力和结题情况确定,根据教育厅文件,公司一般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指标为25项。各学校根据分配的申报数量,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备选项目。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191015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

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0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一般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请额度1万元;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论文至少2篇,其中至少核心期刊论文1篇;项目研究期限为20201月—202112月。

四、申报程序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人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请书》(附件1)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上报院系,院系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内容进行形式审查、排序后,以院系为单位于1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双面打印)、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社科处项目科

集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示。通过评审的项目申请人于1118日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完成网报后,打印生成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由院系统一于1120日前报送社科处项目科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7669498

联系电话:88308194

  人:邵平  吴冬

邮箱地址:skcxmk@nwu.edu.cn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请书.doc

附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附件3:2020年度陕西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社科处

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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