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技〔2019〕8号),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20年度一般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需要申请账号的老师,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信息至社科处项目科。
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项目申报数量依据各学校科研能力和结题情况确定,根据教育厅文件,公司一般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指标为25项。各学校根据分配的申报数量,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备选项目。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19年10月15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0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七)一般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请额度1万元;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预期成果要求:研究报告1份,论文至少2篇,其中至少核心期刊论文1篇;项目研究期限为2020年1月—2021年12月。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人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请书》(附件1)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上报院系,院系对申报人资格和申报内容进行形式审查、排序后,以院系为单位于1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双面打印)、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科。
集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示。通过评审的项目申请人于11月18日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的“项目申报管理模块”填写完成网报后,打印生成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由院系统一于11月20日前报送社科处项目科。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项目科联系。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7669498
联系电话:88308194
联 系 人:邵平 吴冬
邮箱地址:skcxmk@nwu.edu.cn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请书.doc
附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附件3:2020年度陕西省教育厅一般专项项目(人文社科类)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社科处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