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文件(教社科司函〔2018〕111号)要求,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8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7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填报办法

1. 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在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2016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3. 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4.在线填报信息截止日期:20187月9日,各负责人须在此之前对中检材料进行在线确认提交,并于7月10日之前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社科处。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人:邵平 赵丹丹

联系电话:88308194

邮箱:skcxmk@nwu.edu.cn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附件2: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需中检项目一览表.xlsx

社科处

20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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