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度项目经费(第一批)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时间:2017-12-15 10:04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相关文件(教社科司函〔2017〕194号)要求,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7年度项目经费(第一批)已下达公司,为确保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一般项目经费 1.2017年度一般项目中的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含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立项一期经费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7〕146号)。 2.2016年度一般项目中的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含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二期经费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6〕135号)。 3.2016年12月-2017年8月通过结项审核的历年一般项目,拨付剩余10%经费(结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7〕4号、教社科司函〔2017〕83号、教社科司函〔2017〕138号、教社科司函〔2017〕192号)。 4.通过2016年中期检查补检的一般项目,按批准经费的40%拨款。 二、专项任务项目经费 1.2017年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按批准经费全额拨款(立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7〕146号)。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1)2017年度立项的思想政治工作课题一期按年度预算拨款,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按批准经费全额拨款(立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7〕146号);(2)2016年度立项的一类课题,二期按年度预算拨款;(3)通过结项审核的历年一类课题,拨付剩余经费。 3.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1)2017年度立项的项目,一期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7〕146号);(2)2016年度立项的项目,二期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6〕135号);(3)通过结项审核的历年项目,拨付剩余经费。 4.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项:(1)2017年度立项的项目,一期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7〕146号);(2)2016年度立项的项目,二期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6〕135号);(2)通过结项审核的历年项目,拨付剩余经费。 5.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2017年度立项的项目,一期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7〕146号);(2)2016年度立项的项目,二期按年度预算拨款(立项通知见教社科司函〔2016〕135号)。 6.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1)通过中检审核的项目,二期按立项经费的30%拨款;(2)通过结项审核的项目,拨付剩余经费。 三、普及读物项目经费 已出版结项的普及读物项目,拨付剩余经费。 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经费 1.201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年经费。 2.2016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培训经费。 五、其他经费 1.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各学部2017年度工作经费。 2.2017年有关项目专家评审费,具体名单将以邮件形式发至相关高校科研部门。 请项目负责人及时登陆财务系统进行查询核对。未尽事宜,请您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邵平 联系电话:88308194 附件: 1、betway必威西汉姆联官网2017年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划拨情况一览表(第一批)_1.xls 2、《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社科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