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开展“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落实,服务国家战略和外交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开展该项工作,进一步发挥高等院校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作用,国家民委决定在“一带一路”建设沿线省区具备条件的院校设立第三批“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国别区域定位,有前期研究基础;
2.具备开展国别和区域研究的科研力量及相关学科和专业支撑;
3.物质保障有力,能确保经费投入,保证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二、申报名额
根据国家民委文件要求,公司限报1项。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书》,于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社科处平台建设与综合管理科。
集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示。通过评审的申报单位于3月23日前将《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书》《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社科处平台建设与综合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 wenkeky@nwu.edu.cn。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社科处平台建设与综合管理科联系。
联 系 人:关军锋 黄心一
联系电话:88308977
附件1: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书.doc
附件2: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xlsx
社 科 处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