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结果已公布,请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查阅获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书并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现将计划书填报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在填写计划书时,请根据项目类别,仔细阅读计划书中第一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同时结合各科学部发送的计划书填报通知邮件,部分科学处发送的邮件会有对计划书填报的特殊要求,请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阅读,避免重复修改。


2.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计划书填报阶段,项目预算表中直接费用各科目原则上不应超过申请书各科目预算金额。在项目执行过程,除设备费外的直接费用各科目预算如需调整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批。

请在预算说明书中详细说明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对于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还需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资金比例。

预算说明书请下载系统中计划书模板,不可使用申请书模板,最下方应包括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与财务部门盖章字样


3.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重点项目、重大仪器研制项目等,请根据具体计划书填报要求进行填报。


4.项目负责人请于9615:00前在线提交计划书,提交后请关注自己的isis系统,如基金委退回要求修改的,请在91312点前完成修改提交工作,重新上传提交。


5.待计划书状态变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请项目负责人打印一式两份计划书(A4双面打印),对于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请在计划书后附一份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重点基金请项目负责人、参与人签字,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青年基金只需负责人签字)。务必保证提交的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的版本号一致。


6.请项目负责人持两份计划书至财务处加盖财务处公章后报送至本单位科研秘书老师处,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920日前将本单位计划书报送至科技处计划项目科(长安校区7号楼4420办公室)。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方式:88302962likeky@nwu.edu.cn

 

                                        科技处

                                          2019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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