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完善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布局,引导高校围绕国家急需的关键领域加强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攻关,发挥高校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支撑作用。教育部科技司拟围绕关键领域,组织建设布局一批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新建工程中心项目重点围绕核心关键领域、新兴空白和薄弱领域,主要包括:国家安全、人工智能、先进材料、数字技术、高端芯片与软件、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生命科技。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推荐建设项目应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本单位学科优势特色,新建工程中心不得与本单位已有国家和教育部平台重复、雷同。

  二、组织申报

1.采取限项申报。每个单位推荐申报建设项目不超过1项至学校,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不超过1项至陕西省教育厅。

2.请申报单位认真组织编写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申报材料纸件(一式6份)和院系推荐意见请于614日前报送科技处科研基地管理科(长安校区742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idi@nwu.edu.cn

  联系电话:88302814,电子邮件:jidi@nwu.edu.cn

  附件: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格式)

 

科技处

20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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