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西安十佳科技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宣传和表彰在科技创新中的典型事例和人物,营造我市科技创新的社会氛围,激发科技人才的创造活力,为西安打造全球硬科技之都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决定开展第二届“西安十佳科技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是第一动力”和“人才是第一资源”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爱国奋斗精神为主题,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建功立业新时代为目标,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为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凝聚力量。

二、评选范围

从事科技研究、科技普及与推广、科技管理和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自主创业,并做出显著成绩且在我市工作三年以上的科技工作者。此次评选以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为主。

三、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为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或科普工作的主要完成人;

2. 承担具有先进水平的市级或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取得行业领先地位的科技成果且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者;

3. 在自然科学研究或重大技术攻关中,获得自主创新重大成果或在同类学科领域中具有重要影响者;

4. 在科技管理工作中有创新,对推动科学研究、技术进步、人才培养、成果产业化作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成效者。

四、推荐名额

本届西安市拟评选出10名十佳科技人物,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

五、推荐要求

(一)被推荐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三)候选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六、材料报送

(一)书面推荐材料

1.《“西安十佳科技人物”推荐表》(见附件)原件2份;

2. 其它材料

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被推荐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一式三份。

1)《“西安十佳科技人物”推荐表》(复印件);

2)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

3)《候选人事迹摘要》(见附件);

4)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证书、知识产权证明、公开发表或他人引用的论文与论著主要页面、成果鉴定证书、成果转化情况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保密审查证明(如含涉密内容);

8)其他材料。

(二)电子推荐材料

1.《“西安十佳科技人物”推荐表》电子版;

2. 候选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5寸彩色工作照一张(照片电子版以“姓名+单位”命名,照片应为JPG格式,工作照不小于1.5M);

3. 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

4.《候选人事迹摘要》1份;

5.“西安十佳科技人物”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七、注意事项

获奖人员应积极配合“西安十佳科技人物”在有关媒体上对人物进行宣传报道。

请于20193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太白校区行政楼309室),并将电子推荐材料发送至kexie@nwu.edu.cn

联系电话:88303757

 

附件:

1.“西安十佳科技人物”推荐表.doc

2.候选人事迹摘要.doc

3.第二届西安十佳科技人物候选人情况一览表.xlsx

 

科技处、校科协

201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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