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西安市基层科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依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级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清单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清单〉切实加强项目库建设和资金分配管理的通知》,研究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类别

2024年度西安市基层科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申报项目包括:科普惠农计划、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主题科普活动、特色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开放共享等五类。

二、项目内容

(一)科普惠农计划

1.扶持对象。拟在全市遴选一批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进行奖补。

2.申报范围和条件

1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①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的县级及以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②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或表扬。

③成立2年以上且会员农户在5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④入驻中国农技协建设的智慧农技协网上平台:开通智慧农技协帐号,完善农技协基本信息,完成品牌样板间信息发布和至少1条科普动态信息发布。

⑤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科普中国”上注册10人以上的科普信息员队伍;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辐射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⑥能够积极参加“三下乡”、科技之春、全国科普日等主题科普宣传活动,2023年开展各类科普活动不少于3场;2024年拟开展各类科普活动不少于5场。

2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①必须是经区(县)级以上科协认定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命名时间满2年以上。

②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③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或表扬。

④科普基础设施完善,科普活动场地固定,科普信息化设备配置到位,常态化对外开放。

⑤在“科普中国”上注册10人以上的科普信息员队伍。

⑥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时间100天以上或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能够积极参加“三下乡”、科技之春、全国科普日等主题科普宣传活动,2023年开展各类科普活动不少于3场;2024年拟开展各类科普活动不少于5场。

3.申报要求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

2022-2023年已获“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同类项目扶持的;

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③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④有其它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2)必须提供的资料:

①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项目实施方案,协会年检、获科协表彰(表扬)文件、入驻智慧农技协网上平台并发布科普动态信息、上一年开展科普活动的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至少3场科普活动),科普信息员队伍信息(手机科普中国APP中“个人概况”的截屏信息)。

②农村科普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方案,基地命名文件、获科协表彰(表扬)文件、上一年开展科普活动的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至少3场科普活动),基地培训场所和主要科普设施设备照片4-6张、基地科教骨干花名册(含职务、职责分工)、科普信息员队伍信息(手机科普中国APP中“个人概况”的截屏信息)。

3)项目名称要规范。例如:

XX区(县)XX协会实施“科普惠农计划”项目。

XX区(县)XX科普示范基地实施“科普惠农计划”项目。

(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

1.扶持对象。拟在全市社区中遴选一批科普工作成绩突出、活动开展经常的社区,建设“社区科普馆”。

2.申报主体:西安市辖区内社区。

3.申报范围和条件

1)科普组织机构健全。社区建有完善的科普组织和科普队伍,有专(兼)职干部负责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有完整的工作台账。

2)科普活动经常。能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居民生活的科普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年“科技之春”宣传月和“全国科普日”大型活动时,能开展多项贴近主题、特色明显的科普宣传活动。策划活动项目符合科普主题,受众性广,可操作性强,效果突出。

3)科普设施设备完善。科普活动场地固定,科普设施较为完备,信息化设备科普作用突出,利用率高。

4)科普工作成效显著。面向居民开展科普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居民认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社区。

5)科普经费来源有保障。能够多渠道筹措科普活动经费,积极争取可用的社会资源用于开展社区科普工作。

4.申报要求

1)社区科普馆面积不小于80,基础设施完备。项目获批当年建成,发挥科普效益不得少于5年。

2)申报本项目的社区须提供“社区科普馆”建设实施方案,详细列明所需配备科普设施、设备、用途、购置预算、用款计划等内容(不得用于土建、装修)。

3)申报材料中,须提供社区科普馆开放运行管理制度(包含实物资产账目登记,专职管理和移交,后期维护维修以及馆内科普展品等更新流转等内容)。

4)提供社区开展活动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等。申报项目时,名称要规范。例如:XX区(县)XX社区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项目。

(三)主题科普活动

1.西安市第三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①申报内容:组织举办西安市第三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②申报主体:各区县科协、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③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作为西安市第三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的承办单位,按照市科协相关要求进行筹办;提供组织举办活动的实施方案;项目名称要规范。例如:XX区(县)XX单位申报“西安市第三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项目。

2.西安市2024年全国科普日主场示范活动

①申报内容:申报承办西安市2024年全国科普日主场示范活动。围绕主题设置相应内容板块和展区,开展系列特色科普活动,示范带动全市活动开展。

②申报主体:各区县科协、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

③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作为活动承办单位,要提供详实的实施方案。策划活动要突出主题,体现科普互动体验特点,展示重点科普活动项目不少于40项。项目名称要规范。例如:XX区(县)科协承担“西安市2024年全国科普日主场示范活动”项目。

3.2024年西安市社区科普大学第二课堂活动

①申报内容:组织举办2024年西安市社区科普大学开学典礼暨第二课堂活动。

②申报主体:各区县科协。

③申报要求:申报的区县科协作为2024年西安市社区科普大学开学典礼暨第二课堂活动的承办单位,按照市科协相关要求进行筹办;提供组织举办活动的实施方案;项目名称要规范。例如:XX区(县)科协申报“2024年西安市社区科普大学第二课堂活动”项目。

4.2024年西安市科普教育基地展学研活动

①申报内容:组织举办2024年西安市科普教育基地展教活动,联盟理事及成员研学、交流及议事等活动。

②申报主体:西安市市级科普教育基地。

③申报要求:申报的联盟成员单位作为2024年西安市科普教育基地展学研活动的承办单位,按照市科协相关要求进行筹办;提供组织举办活动的实施方案;项目名称要规范。例如:XX基地申报“2024年西安市科普教育基地展学研活动”项目。

5.2024年“典赞·科普西安”发布盛典活动

①申报内容:组织举办2024年“典赞·科普西安”发布盛典活动。

②申报主体:各区县科协、市级科普教育基地。

③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作为2024年“典赞·科普西安”发布盛典活动的承办单位,按照市科协相关要求进行筹办;提供组织举办活动的实施方案;项目名称要规范。例如:XX单位申报“2024年“典赞·科普西安”发布盛典活动”项目。

(四)特色科普活动

1.申报内容:科普讲座、科普竞赛、科普表演、科普展览展示、科普研讨交流、科技志愿服务示范活动以及面向不同人群的特色科普活动。或总体规划类、乡村振兴研究类、科普信息化研究类、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研究类、科普创新研究类、应急科普研究类以及提升不同人群公众科学素质研究类项目。

2.申报主体:区县科协,西安市区域内企业、高校及其他相关单位。

3.申报要求:

科普活动要有特色亮点,覆盖面广,影响力大,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活动承办单位要提供详实的实施方案;所申请项目要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申报当年获得其他财政资金同类奖补支持的不得申报。项目名称要规范。各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以下命名方式进行命名:

西安市XXX活动;

XX区(县)XXX活动;

XX单位XXX活动。

(五)科普教育基地开放共享

1.申报内容:拟在西安市科普教育基地联盟成员内,遴选一批面向全市五大人群,旨在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而开展的群众性、社会性、开放性科普活动项目进行资助。

2.申报主体:西安市市级科普教育基地。

3.申报要求

1)提供项目实施方案(重点说明活动主题、内容、时间、方式等,涉及的具体明细、用途和用款计划等详细列支),设计科学,可操作性强,科普展示和宣教作用显著,公众获得感强,具有影响力。

2)提供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命名、获奖、开展活动等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项目时,名称要规范。例如:XX区(县)XX科普教育基地实施“科普教育基地开放共享”项目。

3)遵循开放共享、惠及民众的原则,活动策划紧贴科普,主题鲜明、信息权威、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富有知识性和趣味性,互动性和体验性强,参与性广,推广宣传力度大,效果显著。

三、支持标准

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项目 5 万元/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项目 4 万元/个;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项目 10 万元/个;西安市第三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项目6万元/个;全国科普日主场示范活动项目 10 万元/个;社区科普大学第二课堂活动项目 8 万元/个;西安市科普教育基地展学研活动项目 10 万元/个;“典赞·科普西安”发布盛典活动项目 10 万元/个;特色科普活动项目(重点)3 万元/个;特色科普活动项目(一般)2 万元/个;科普教育基地开放共享项目 3 万元/个。

四、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科技专业水平或科普工作经验。申报的项目应在当年内完成。同时,科普建设类项目应明确西安市科协为共建单位;科普活动类项目应在活动现场或有关材料中明确西安市科协为主办(支持)单位。

2.绩效目标是安排资金、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请务必重视,科学设计、细化量化、完整填报。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收集绩效数据、留存相关资料,便于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五、材料提交要求

按照西安市长安区科协项目申报安排,请各申报单位于26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校科协(报送前请联系18091190921),电子版发送至kexie@nwu.edu.cn。材料包括:

项目材料单行本(word格式,A4页面,要求列出目录并用白色木纹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项目申报材料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

正文包括:《科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包括:《申报指南》明确的相关佐证材料及说明等。

六、联系方式

市科协联系人:

郑海军,电话:87222202,主要负责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科普教育基地开放共享项目。

李超江,电话:87222203,主要负责科普惠农计划项目。

 琳,电话:87222230,主要负责西安市主题科普活动项目。

 龙,电话:87222203,主要负责西安市特色科普活动项目。

集团联系方式:18091190921 88308971


科技处 校科协

202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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