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9年度西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省市科技创新工作部署,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任务目标,西安市科技局现征集建设一批西安市重点实验室,为做好西安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实验室建设基本条件

(一)重点实验室建设须具备明确的科学技术创新方向,具有产学研强强联合、多元投入、协同共建的形式。重点实验室的名称、研究方向、研发组织和考核指标等设置合理;研发实力强,能够承担和完成国家及省市重大科研任务。

(二)依托单位为高等学校,以原始创新为主的重点实验室,须有重点、优势、特色学科的支撑。

(三)依托单位为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的重点实验室,应从事本领域技术研究五年以上,研究开发的技术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上年度技术及产品销售收入达到 5000 万元以上,年研究开 发经费投入达到销售收入的 5%以上。

(四)依托单位为社会服务组织的重点实验室,应具备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同时具有承担较强社会服务职能的能力。

(五)重点实验室应有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科研技术人员队伍,固定人员应在 15 名以上;具备良好的设施和仪器设备等科研条件,空间布局相对集中,重点实验室面积应在 500 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价值 500 万元以上。

(六)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建设目标明确,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合理可行。

要求:具有一定的基础条件、且研究方向领域不得重复申报(包括已经立项在建的重点实验室领域)。

二、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申报须提供西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及相关附件,附件须包含西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报告;资金投入及财政(项目)资金支持情况说明;依托单位建设批复文件。

请有意申报西安市重点实验室的老师及时填写《西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见附件),简装成册,一式6份双面打印(勿另行加装其他材质封面),于20181017日(星期三)12:00前报送至科技处基地管理科(太白校区行政楼三楼309室),电子版(建设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发送至jidi@nw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瑞 88303757

  件: 西安市重点实验室申报要求.doc  

       西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doc 

       西安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pdf

科技处

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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