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陕西省教育厅到期项目进行第二季度集中验收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绩效管理,及时总结工作成果,规范项目验收工作,根据2018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工作计划,我处决定对已到期的各类省教育厅项目进行集中验收,现将验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本次受理合同终止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的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产学研未验收项目。

2. 申请验收的项目按要求填写《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1)及《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证书》(附件2),准备附件材料,并对照《省教育厅项目形式审查要求》(附加3)先行自查。

3. 将验收材料初稿(申请书及证书各一份,可先不装订)于5月31日提交至科技处成果科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材料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修改。

4. 成果科审核无误后,按照验收要求进行打印、装订,并草拟验收意见,之后将验收意见电子版及装订好的验收材料提交至成果科,等待验收。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电话:88302279

邮箱地址:chg@nwu.edu.cn

附件1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doc

附件2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证书.doc

附件3 陕西省教育厅项目形式审查要求.docx

 

科技处成果科

2018年4月28日

< 上一篇

关于做好“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理工科省部级以上科研基地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英国工程与自然科学研究理事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