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21-2035年)》和《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鼓励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深入挖掘和综合利用社会科普教育资源,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质量,省科协联合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3-2027年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认定
1.新申报对象。凡符合《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且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相关机构,可自愿按照程序进行申报。
2.重新申报对象。“2018-2022年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已超过认定期限,可自愿按照程序重新申报,不受申报名额限制。
3. 省科协、省科技厅根据申报及推荐情况对申请资料评审并实地抽检后认定命名,授牌。
二、申报材料提交
按照省科协要求,公司可推荐1个科普教育基地。请申报单位于2月2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长安校区7号楼7420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kexie@nwu.edu.cn。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附件2,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申请理由和科普工作成效及相关图片、视频等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具体,数据翔实。
联系电话:18091190921 88308971
附件1:《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docx
附件2: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docx
科技处 校科协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