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2018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办发〔2018〕20号,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2018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经开始。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范围包括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荣誉奖以及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请各单位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客观分析、总结已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的实力状况(即创新性、学术水平、实用价值、社会经济效益等综合因素),积极推荐报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

每个单位一般可推荐1名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候选人;可推荐1名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候选人;可推荐1名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荣誉奖候选人(或组织)。

推荐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候选项目,最好是曾获得厅局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优秀项目。

(二)专家推荐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可推荐1项(名)省科学技术奖;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2000 年(含)以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获奖人、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获奖人,3人可联名推荐1项(名)省科学技术奖,其中至少有1位推荐专家为在陕单位专家。联合推荐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责任专家应是在陕单位专家,责任专家牵头负责推荐、异议答复等相关事项。

推荐专家每人每年度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推荐的省科学技术奖限1项;推荐专家应在本人熟悉的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推荐;3名专家联合推荐时,与推荐项目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应超过1人;推荐专家不能作为同年度推荐项目完成人;推荐专家不参与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活动

(三)推荐等级

今年推荐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项目,实行按等级标准推荐、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推荐项目应当严格依据省科学技术奖的标准条件,说明推荐项目的贡献程度及等级建议。推荐项目正式提交后,项目推荐等级建议本年度不得变更。

推荐项目等级建议分为 “仅推荐一等奖”、“推荐二等奖及以上”、“推荐三等奖及以上”三种情况。评审专家严格遵照评价标准评审,分别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独立投票表决。“仅推荐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推荐二等奖及以上”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三等奖。

二、拟报奖项目必须进行省级科技成果登记

上报的电子文件和纸质《科技成果登记表》均通过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V7.0)生成和打印。该系统下载地址如下:http://www.sninfo.gov.cn:8083/File_table/old_jh/gjkjcgdjV7.0].rar

三、填报说明

本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使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 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填写推荐书,并生成上报文件和打印材料。

由于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业务系统正在调整升级,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先下载《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2018年度模板)》(附件2,推荐书正式报送版格式以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中发布的版本为准),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及本通知的要求进行编写工作,待网络系统升级完成后,再将相关内容填写或上传。系统将在3月20日前开通,我们将另行通知,届时再进行在线填写

请申请人员在登录该系统时,先行注册,之前已通过该系统进行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用已有账号登录,无需另行注册。在线填写推荐书前,务必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四、推荐项目要求

(一)推荐项目整体技术(论文论著)应当实施应用(公开发表)一年以上。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社会公益类项目应于2017年4月13日前开始整体技术应用(涉及土木建筑工程类的项目应提交整体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验收报告时间应早于2015年4月13日),基础研究类项目主要论文专著应于2017年4月13日前公开发表。

(二)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三)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四)用于支撑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出现。

(五)“基础研究类”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是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的作者;“技术发明类”项目必须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当发明人少于三人时除外)。

(六)推荐书附件中提供的应用证明(样表见附件3),应支持主件相关栏目填写的数据。应用证明应为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原件。有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如加盖应用单位财务专用章。

(七)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审批的相关领域推荐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或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一年(2017年4月13日后审批)之前不得推荐。

(八)涉及国防军工、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不得推荐。

(九)对于本次报奖提交的论文论著和知识产权证明中有,但未列为主要完成人的项目合作者,项目第一完成人应将此情况告知,并签署书面知情承诺书(承诺书模版详见附件4)。

(十)附件5为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要点,以供参考。

五、材料要求与日程安排

(一) 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推荐书包括电子版和书面版。电子版推荐书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书面推荐书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推荐书打印生成,电子版推荐书与书面推荐书应当一致,未通过系统自行编写的不予受理。

推荐书附件是支持和证明主件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项目主件内容对应整理,并在系统中上传。书面推荐书中须提供原件(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专家推荐意见、应用证明等),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推荐书对应页面。

申请人在填写推荐书时,请科学准确选择填写推荐书中“项目类别”、“专业评审组”、“学科分类及代码”等影响项目专业评审的重要内容。项目的有关科学技术创新及推广应用等情况应当在推荐书中“项目详细内容”栏目充分反映,推荐书附件材料无需另附相关研究技术报告。

(二) 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 推荐材料包括:

项目书面推荐书(含附件)原件1份。科普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单双面不限,不要封皮。

2. 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3月20日,申请人组织推荐材料,填写书面版《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2018年度模板)》(附件2)、准备相关附件,办理省级成果登记,提交推荐材料一份至科技处;

3月20日-3月27日科技处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在校内对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

3月27日-4月13日18时,在线填报推荐书,审核无误后,打印推荐书正式版(含原件)一份交至科技处;

4月20日前,科技处将推荐材料报送推荐单位。

以上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及时联系。欢迎各位老师就推荐奖励工作的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与我们交流,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联 系 人:陈凯  联系电话:88302279

附件1 关于2018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填写说明.doc

附件3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应用证明(样表).doc

附件4 知情同意书模板.docx

附件5 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形式审查表.doc

科 技 处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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