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期间理工科省部级以上科研基地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国合基地: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假期期间公司理工科省部级以上科研基地的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落实安全制度。由各科研基地的主任统一安排部署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各科研基地主任及安全员负责落实具体安全事项,务必责任到人。

2. 消除安全隐患。各科研基地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的自查工作,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放射性物品等各类生化用品、危险品的管理。

1)各科研基地要严格人员管理,对有毒有害实验药品的购买、领用要加强登记制度。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随用随领,妥善保管,将多余不用的及时交回危险品库房。

2)认真检查科研基地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及重点部位自动监控设施、泄漏检测报警设施、通风及防火防爆设施等的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3)注意对科研基地防火、防电、防气、防水等四防的安全隐患排查。

4)实验室废液按照学校及各单位安排进行统一处理。

3.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各科研基地在做好预防的同时,也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对照预案落实相应的安全设施,防患于未然。

4. 由于放假期间大多数科研基地仍在开放,假期期间开放的科研基地应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特别要对其仪器的使用者强调注意使用后关水断电,关闭门窗。

     科技处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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