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生物多样性合作研究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基金委通知,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达成的加强和推进生物多样性领域双边合作的共识,双方将于2018年共同资助中美两国科学家在该领域开展合作研究活动,从基因、种系、生态系统等广泛的研究视角对地球生物多样性的描述和功能方面开展综合研究,以期加深对不断变化环境下生物多样性关键方面的综合理解,并探索生物多样性研究的一些未知领域,填补人类对生物多样性认识可能存在的空白。

  申请人可开展的研究主题包括(但不仅限于)生物多样性的三个维度(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功能多样性)在诸多领域所起的综合作用,如:环境阀值和交替稳定状态下的食物网和群落稳定性,或生态系统复原能力、可持续性、生产力;空间和时间之间的生态进化反馈;共生关系的维持;对新性状的自然选择产生的遗传或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包括气候变化)对人为干扰的响应;碳、氮、和其他生物地球化学循环;宏观进化模式和进化速率等。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该项目旨在资助中美两国科学家整合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功能多样性三个维度对生物多样性开展综合研究(Genetic, phylogenetic, and functional dimensions of biodiversity),发现三个维度之间的互动与反馈。研究内容必须综合前述三个维度,仅涉及上述一个或两个维度的研究不属于本项目的资助范围。项目鼓励通过实证、实验、理论、建模等原创性研究方法,同时对生物多样性开展多维度研究,以认识不同维度在关键生态和进化过程中所起的综合作用。研究工作可适当考虑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某个或若干背景因素(如气候变化、过度开采自然资源、包括土地利用改变、水体改道、沿海开发和化肥使用等行星再造行为以及有意或无意的物种运动等)。

  注意:海洋生物多样性及海洋环境研究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

  (二)申请代码:C03。中方申请人须选择申请代码 [C03] 填写中文申请书,对于未按要求填写此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三)资助规模:不超过2项。

  (四)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最多不超过300万元/项(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300万元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美方资助强度为最多不超过200万美元/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美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

  (五)项目执行期:5年(2019年1月~2023年12月)。

  二、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参与承担或者参与申请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除外)。

  四、申报说明

  1、中方申请人须按照本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向我委提交申请;美方合作者应按照NSF的要求同时向NSF提交申请(NSF项目征集指南链接:https://www.nsf.gov/publications/pub_summ.jsp?WT.z_pims_id=503446&ods_key=nsf18512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 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SF(中美)”,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申请书填写界面。

  3、项目名称:为便于项目管理部门辨识,申请人在填写中文项目名称时请使用“Dimensions 合作研究项目:*****”的格式(注:*****为具体的研究题目)。双方合作者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须完全一致。

  4、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中方申请人还须在ISIS系统提交中文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 美方合作者向NSF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无此全套英文申请材料副本的,将不予受理);

  (2) 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范本见附件)。

  5、电子版中文申请书及其附件须经申请人依托单位科研处登录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至我委。打印一份纸质申请书经依托单位签字盖章后,连同附件材料一并报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本项目由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行政楼101房间,邮编100085),我委国际合作局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我委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截止时间:中方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并由依托单位确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日16:00(纸质申请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8年2月26日至3月2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的邮寄以3月2日邮戳为最后截止期限)。美方申报截止时间为美国当地时间2018年2月28日17:00。(公共节假日期间不予接收)。

  注意:在准备申请材料或执行项目过程中,如果研究内容涉及动植物资源问题,项目申请人或承担者及依托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有关规定;若涉及到人类遗传资源的问题,须严格遵守科技部、卫生部共同制定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国办发[1998]36号),以及科技部发布的《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发社[2013]615号)中的相关规定,在国际合作中做好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六、联系方式

  (一)国际合作局

  联系人:申洁  刘秀萍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合作局美大处

  邮 编:100085

  电 话:010-62327017,62325377

  传 真:010-62327004

  电 邮:shenjie@nsfc.gov.cn, liuxp@nsfc.gov.cn

 (二)生命科学部

  联系人:赵桂玲 罗晶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生命科学部

  邮 编:100085

  电 话:010-62329321,62327193

  传 真:010-62326916

  电 邮:zhaogl@nsfc.gov.cn, luojing@nsfc.gov.cn

  附件: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

校科技处联系电话:88302962

2017年11月14日

< 上一篇

关于转发《2018年度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指南》的通知

关于进行2016年度理工科科研奖励(论文及专利部分)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