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流动编制工作人员的启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根据工作需要,基金委现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44名流动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与岗位职责

(一)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1名):

1.计划局综合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2.计划局交叉学科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3.政策局发展战略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4.政策局学科政策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5.国际合作局美大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6.国际合作局(中德中心)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7.人事局干部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8.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监督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

9.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审计处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

10.科学传播中心采编制作部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11.科学传播中心新媒体发展部流动编制业务主管1名。

岗位职责:

1.参与政策调研,协助处长拟订、修改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承担有关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沟通协调等工作;

3.承担文字起草、信息咨询等日常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流动编制项目主任(33名):

1.数学物理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数学物理科学部数学科学处代数与几何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

3.数学物理科学部力学科学处流体力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4.数学物理科学部物理科学一处光物理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5.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一处合成化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6.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二处化员工物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7.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三处理论化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8.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四处能源化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9.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四处材料化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0.化学科学部化学科学五处化学工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1.生命科学部综合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2.生命科学部生命科学四处心理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3.生命科学部生命科学七处植物保护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4.生命科学部生命科学八处动物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5.生命科学部生命科学八处兽医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6.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二处古生物学、地层学与沉积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7.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三处空间物理及大气测量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8.地球科学部地球科学五处气象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19.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0.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材料科学一处高分子功能材料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1.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材料科学二处无机非金属功能材料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2.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二处机械制造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3.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三处能源动力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4.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工程科学四处环境工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5.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一处电子科学与技术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6.信息科学部信息科学三处控制理论与工程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7.管理科学部管理科学三处公共管理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8.管理科学部管理科学三处应急项目管理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29.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一处呼吸/血液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0.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四处生殖/围生/新生儿/免疫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1.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六处检验/感染/病原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2.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七处肿瘤科学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33.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十处中西医结合流动编制项目主任1名。

岗位职责:

1.承担所负责领域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初步审查、组织评审、监督实施、成果管理等工作;

2.组织拟订所负责领域的优先资助领域、学科发展战略和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等;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作风正派,廉洁公正,能够热心服务科学基金事业,其中,人事局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

(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任职3年以上;

(三)具有招聘岗位相关领域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与工作背景,科学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岗位应聘人选还应熟悉本领域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学术敏感性和学术判断力;

(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五)能够保证聘用期间全时、全职在我委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与自然科学基金委及其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二)正在申请或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尚未确定是否获得资助的;

(三)曾担任过流动编制工作人员但离任不满2年的。

三、聘用期限和待遇

(一)聘期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流动编制工作人员一经聘用,由我委人事局与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协商,三方签订聘用协议。

(二)有关待遇:

1.流动编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仍由原单位发给,聘用期间在我委享受流动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津贴(2000/月,含税);

2.享受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因公出差(出国)、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有关培训、国家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办公条件保障以及有关福利待遇。

四、重要说明

(一)详细了解我委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等有关情况,请访问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询;

(二)担任流动编制工作人员期间,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由于我委条件有限,京外聘用者请自行解决住房、交通等问题;

(四)本岗位不接收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

五、报名方式

欢迎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报名应聘,有关单位可以组织名义推荐人选。报名请通过基金委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流动编制工作人员申请表》(网址:http://hr.nsfc.gov.cn),申请表打印后,由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寄送以下地址(报名以纸质材料寄送为准):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人事局干部处

截止日期:20171016日(以接收到纸质材料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10-62327960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010-62325182

         报名截止后,相关部门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面试人选后,公开发布面试人选公告,同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面试答辩。未能进入面试的人选,恕不另行通知。

    有意向申请的老师请和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并尽快填写相应表格。联系人:胡阳,联系方式:13772519715。

 

科技处

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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