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九大期间理工科省部级以上科研基地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国庆节和党的十九大期间公司理工科省部级以上科研基地的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落实安全制度。由各科研基地主任统一安排部署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安全员负责落实具体安全事项,务必责任到人。建立实验室安全值班制度,做到每日对实验室安全和卫生环境状况进行巡查,特别注意使用后关水断电,关闭门窗,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2.排查安全隐患。各科研基地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的自查工作,放假前认真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放射性物品等各类生化用品、危险品的管理。

(1)  各科研基地要严格人员管理,对有毒有害实验药品的购买、领用要加强登记制度。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要随用随领,妥善保管,将多余不用的及时交回危险品库房。

(2)  认真检查各实验仪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重点部位自动监控设施、泄漏检测报警设施、通风及防火防爆设施的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3)  注意对科研基地防火、防电、防气、防水等“四防”的安全隐患排查。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闭仪器设备、电源(确因特殊需要不能关闭的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水源、气源、门窗等,值班人员要负责检查。

(4)  实验室废液按照学校及各单位安排进行统一处理。

3.制订安全应急预案。各科研基地在做好预防的同时,也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对照预案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科技处

201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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