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教育厅项目验收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绩效管理,及时总结工作成果,规范项目验收工作,根据2017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工作计划,我处决定对已到期的各类省教育厅项目进行集中验收,现将验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本次受理合同终止时间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产学研未验收项目。

    2.申请验收的项目按要求填写《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1)及《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证书》(附件2),准备附件材料,并对照 《省教育厅项目形式审查要求》(附加3)先行自查。

    3.将验收材料初稿(申请书及证书各一份,可先不装订)于731提交至科技处成果科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材料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修改。

    4.成果科审核无误后,按照验收要求进行打印、装订,并草拟验收意见,之后将验收意见电子版及装订好的验收材料提交至成果科,等待验收。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电话:88302279

邮箱地址:chg@nwu.edu.cn

附件1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附件2 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附件3 陕西省教育厅项目形式审查要求

科技处成果科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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