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公司产品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6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公司参加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所有学位授权点(附件1)均须编制并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直接反映各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情况,是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必备材料之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需按年度在学校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请各公司产品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成立《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编制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人员认真编制《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确保内容符合实际、数据真实准确。
请各公司产品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0年)》和《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1年)》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yxwk@nwu.edu.cn,纸质版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王海波; 联系电话:88308164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