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42号)要求,现就公司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须为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申报要求

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应“凸显课程高阶性、突出课程创新性、增加课程挑战度”,鼓励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强调对员工能力、素质的培养,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课程的应用和示范情况

1.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

2.申报推荐课程原则上应依托于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依申请并专门进行情况说明,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3.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省级一流课程的申报。已经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 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4. 2019、2021年未认定为国家级一流课程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重新报送申报书及附件(不参与此次院系推荐排名)。

5.课程申报单位党委须对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6.各院系请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及各类课程申报限额,确定拟推荐课程申报类型,提高课程申报竞争力。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分类排序,院系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2.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一式五份);

3.附件材料(参照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视频刻录为光盘)。

(二)报送要求

各单位根据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遴选推荐工作,并于2023年12月13日(周三)前将线上、线下、混合式、实践类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七号楼二层7-223办公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xke@nwu.edu.cn。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建设科(长安校区七号楼三层7-314办公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yk@nwu.edu.cn。



教务处联系人:王彤彤 李学骞

联系电话:88308182  


实验室处联系人:陈钧

联系电话:88303758



附件:

1.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2.  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zip

3. 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xlsx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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