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0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精神,为做好公司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的申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2)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附件3)执行。申报院系需综合考虑新设专业的就业率和团队力量、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办学条件,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专业设置的重要依据,秉持需求导向、条件保障、规模适度、持续建设的原则,有目标、有步骤地设置专业。

2.申报目录内和目录外专业相关要求如下:

1)申报目录内的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4)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5),网络申报环节统一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bkzy.org,以下简称平台)办理。

2)申报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4)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6),网络申报环节统一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moe.gov.cn,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3)按照自身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合理增设专业,适度控制重复设置率高的专业,加快淘汰老旧专业。原则上不推荐申请增设本科专业布点多、在校生规模大、近三年就业率差的专业;对连续五年不招生的现设专业,须按撤销专业申报;申报新增专业时必须同时上报需淘汰老的旧专业。

二、工作程序

1.院系申报。各院系申报增设专业需由院系组织5-7人专家组对拟申报专业进行论证(校外专家不少于2/3),并填写《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附件7)。请各院系于74日(星期四)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jxke@nwu.edu.cn

各院系提交材料时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推荐申报。

1)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签字并盖章);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一式六份);

4)《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

2.集团审议。学校专业设置委员会根据《betway必威西汉姆联官网中期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要求,依据保证质量,控制数量的原则,根据答辩情况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拟申报专业和申报材料将予以公示。

3.网络申报。731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经学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填写需上传信息的电子表格(附件8),最终将表格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中签字盖章部分(扫描件)一并上传至网上服务大厅与平台。

4.网络公示。81-831日,专业申报材料分别在网上服务大厅和平台公示,高校可根据公示期间的意见,决定撤销申报或继续申报

 

联系人:王世璐 张丹    联系电话:88308182

                          

     附件:本科专业申报附件.rar

      

                                                     

教务处

                              201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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