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国家级一流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一流专业”申报工作要求,现结合《关于做好公司2019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自评阶段(519-520日)

各院系要组织申报专业进行自评,组织3-5位校内外专家进行答辩评审,并将评审专家和评审意见于521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二、专家论证阶段(522日)

集团在院系自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公司拟申报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项目进行论证(汇报5分钟,专家质询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形式审查阶段(524-527日)

各院系结合专家评审意见修订完善申报材料,并于524日(星期五)1200前将最终版(签字盖章)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PDF电子版发送至jxke@nwu.edu.cn。学校集中审核后,需修改的申报材料于527日上午8:30前再次提交。

联系人: 张潇  倪小勇 (029-88308182

 

                                    教 务 处

201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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