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20〕6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以及《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1〕10号)文件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审核对象
本次审核对象为:已有学士学位授权高校中,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设置的、截至2021年已有本科在校生、但还未获得学士学位授权的本科专业。
公司需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名单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位授予类别 |
1 |
081401 |
地质工程 |
四年 |
工学 |
2 |
080907T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工学 |
3 |
030102T |
知识产权 |
四年 |
法学 |
4 |
100103T |
生物医学科学 |
四年 |
理学 |
5 |
100201K |
临床医学 |
五年 |
医学 |
6 |
050202 |
俄语 |
四年 |
文学 |
7 |
100701 |
药学 |
四年 |
理学 |
8 |
120111T |
应急管理 |
四年 |
管理学 |
9 |
100301K |
口腔医学 |
五年 |
医学 |
二、审核办法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委托已有学士学位授权高等学校,自行审核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情况报省学位委员会进行核查。现将公司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申请
相关院系填写《陕西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附件1),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评审
相关院系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组按专业分成小组,每个专业评审小组由5-7人组成,其中2/3以上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应有一定数量的省级及以上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聘请外单位专家人数不少于1/3、且应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专家评审组的工作方式一般应包括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听课、查阅资料、实地考察、投票表决等。
专家评审组根据评审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拟新增授权的专业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做出是否同意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决议。获专家组成员2/3票以上(含2/3)同意的,视为通过。
相关院系将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专家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审批。
3.审批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将申请拟新增的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名单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并进行异议处理后,审批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不通过的当年不予审批,限期整改后第二年进行复核。
三、材料报送
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院系,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以下四项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并将WORD版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务科邮箱:
1.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审核工作安排、评审办法、专家评审组人员名单、审核结果等);
2.《陕西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附件1);
3. 《陕西省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2);
4.《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附件3)。
四、说明
规范和严格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对于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相关院系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要以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为契机,总结成绩,查找问题,促进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建设,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联 系 人:邓老师
电 话:029—88308183
电子邮箱:jxgl@nwu.edu.cn
办公地点:教学七号楼二层教务科7-227室
教 务 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