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校专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全面准确掌握公司专业建设基本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全校本、专科专业。
二、工作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专业普查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普查工作。
2.各单位要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否则严肃追责。所有填报数据按学年计算,截至时间为2017年9月1日。
3.本次普查实行网络填报,请各院系9月13日前向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管理科(长安校区教学7号楼517)报送专业普查数据采集联系人,获取数据采集平台登录密码。
4.9月21日前各单位登录专业状态数据管理平台(网址:/index.html)填报数据。数据纸质版由经理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李学骞
联系电话:88308182
附件:1.开展普通高校普查工作的通知.pdf
2. 院系专业普查工作联系人.docx
3.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普查报送数据.pdf
教务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