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公司2017-2019年度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对“十三五”校级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项目验收主要依据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任务书》进行。各项目组应根据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及项目目标,对项目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评价。
二、检查程序
1.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审查项目材料和院系总结报告,重点对结题项目的研究成果和中期检查项目的研究进展进行审查。
2.抽取部分结题项目进行现场答辩汇报。
三、答辩范围
此次结题验收对象为院系初审通过的教改项目,抽取部分项目现场答辩汇报(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四、答辩要求
答辩项目负责人要围绕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及成效、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制作答辩PPT进行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项目结题报告内容和汇报情况,对项目提出结题意见。
答辩项目负责人请于7月15日(周三)下午16:00前将答辩PPT发至教学科邮箱:jxke@nwu.edu.cn。
五、答辩安排
时间:7月16日(星期四)14:30
地点:长安校区7号楼二层7224会议室
联系电话:88308182
教 务 处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