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2号)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185号),现就做好公司参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服务大局、突出特色、多方参与、务实节俭办赛理念,打造新时代全国性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事品牌,建设博士后创新创业的高水平交流展示平台、吸引人才开放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培养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有效渠道,持续激发博士后创新潜能,释放博士后创业活力,有力推动产学研融合和科研成果转化,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青年科技人才队伍。

二、大赛主题

智汇赋能发展 博创引领未来

三、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5月-8月开展比赛报名和预选推荐,9月开展全国复赛(书面评审)工作,10月开展全国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全国总决赛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八角湾国际会展中心。

(三)比赛项目。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各组别可根据项目报名情况调整赛道。

(四)参赛方式。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所在团队于5月15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自主报名(参赛条件详见附件1)。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

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等各组别赛事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四、相关奖励政策

(一)陕西省参赛奖励

1. 对组织参赛的市(区)、设站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2. 对在陕西省预选赛中胜出的创新赛各赛道、创业赛排名前50%的项目颁发荣誉证书;获金、银、铜奖的项目,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省内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陕西省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3. 入围全国总决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纳入下年度博士后资助重点考虑对象,在陕创办的企业,可优先设立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并推荐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4. 对入围全国总决赛的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项目,颁发优胜奖。

(二)全国总决赛奖励

1. 各组别的每个赛道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向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三)其他奖励

1. 在陕西省预选赛和全国总决赛获奖的项目,优先支持入住“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园”,对实质性入驻园区的项目按照有关政策予以支持。

2. 在第一届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创新赛、创业赛中获得金奖的项目,可按照《关于公布第一届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奖名单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39号),直接推荐参加全国复赛。

3. 根据全国总决赛比赛结果学校将给与一定配套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

(二)校内各单位积极做好参赛资格审核和预选推荐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并于2023年6月9日完成创新赛、创业赛和海外(境外)赛网上报名。同时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八份纸制版交至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长安校区7-511室)。      

     ()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参赛代表队承担。大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执委会统一安排。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张老师

话:(02988308513   18681833015   18292837725


   



                                                人力资源部

2023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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