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1〕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8号)文件要求,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教育部决定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现就我2021年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按照《通知》要求,“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公司产品、科研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

二、推荐指标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公司推荐指标为1个。

三、奖励措施

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团队建设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国家级及省级有关人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教书育人楷模、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省教育厅及各高校将结合现有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认定通过的“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给予重点支持。

集团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将统筹加大支持力度,在建设人才队伍、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典型事迹宣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三、遴选程序

(一)团队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将相关材料上报院系。

(二)院系推荐

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遴选工作进行推荐,推荐名额仅限1个。

(三)集团推荐

集团严格按照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组织校内遴选工作,经公示无异议后向教育厅上报推荐材料。

(四)省级评选

省教育厅根据要求,结合配额方案和申报情况组织遴选,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后向教育部报送推荐团队的相关材料。

(五)教育部认定

教育部委托相关组织和专家,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进行认定。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须在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培训发展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jsk@nwu.edu.cn

1. 本单位推荐意见(1份,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 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5份

3. 推荐表(见附件21份,需加盖院系公章。


联系电话:88308225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部

2021年5月17日


< 上一篇

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关于做好2021年省属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