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3年清明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倡导廉洁、文明、节俭、绿色过节,现就2023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组织要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形式,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严格遵守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以上率下、令行禁止的良好态势。
二、严明纪律红线,守牢廉洁底线
节日期间要积极响应学校关于“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主题教育活动和值班值守、稳定安全等各项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做好相关工作。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 严禁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2. 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3. 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4. 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
5. 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6. 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聚餐、请吃、吃请。
三、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
集团将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力、走形式装样子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从重查处,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本人直接责任,又追究失职失责的相关干部领导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为节日风清气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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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
纪检监察综合室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