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现将公司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三、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四、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董事长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