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环函〔2012〕101号”文件精神(详见附件1),2011年度陕西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环境保护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中,发现或者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的,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并得到科学界公认的基础科学研究成果;
2、应用于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和核与辐射安全等领域,在关键或共性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具有创新性并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产品、工艺、材料等科学技术成果;
3、为推动环保工作科学决策,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在环境保护战略、政策、规划等方面,提出具有前瞻性、前沿性和创新性,并在实践中得到应用且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管理科学研究成果;
4、在应用、推广、转化具有重大市场价值的环境保护应用技术成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成果;
5、对引进国外先进环保设备仪器的制造技术,已消化吸收,自主生产出产品,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推广价值的技术成果;
6、国际组织或机构同我省的组织机构联合开展环境保护技术开发,取得的重大科学技术成果。
注意:经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科技成果鉴定、验收、评审(价)或获得专利后,必须实际应用一年以上;管理科学研究项目的成果,必须被使用部门接受并应用于决策和管理实践。
二、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包括:
(1)《陕西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书》、技术评价证明(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情况、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和评审证明、专利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和法定审批文件等)、引用或应用证明等,装订成册,一式10份。
(2) 相关技术资料(研究或研制报告等)一式3份。
2、请于2012年3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成果专利科联系。
联系人:张 彤 何 刚
联系电话:88302279
附件1关于开展2011年度陕西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的通知
附件2陕西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科 研 处
201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