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团队建设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今天接到的省学位办《关于对2011年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团队建设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陕教位[2011]9号)要求,公司10个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团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特色学科项目)将接受省教育厅年度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省教育厅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团队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陕教位[2009]4号)要求,重点检查各特色学科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建设进展及任务完成情况,调查项目资金使用成果及效益,落实项目滚动管理。        二、检查方式        省教育厅将主要依据各项目《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团队建设项目申报表》、《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团队建设项目任务书》(立项时已上报)和本次上报的《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团队建设项目绩效报告》(模板见附件,以下简称《绩效报告》),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估。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对项目进展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学科予以表扬;对完成情况差或者无法完成建设规划的学科,停拨建设经费,甚至撤销建设项目。对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扣减项目当年或下年支出预算,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检查材料的上报        请各特色学科项目认真填写《绩效报告》(填报材料如有涉密内容,请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对项目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形成书面项目年度检查总结报告。各项目负责人及所在院系必须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对《绩效报告》认真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关责任,不得随意更改原“项目总体建设目标及内容”。        1、时间要求:请各项目于2011年12月8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将项目《绩效报告》和《××项目2011年度检查工作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提交校学科办(逾期未提交的,由项目所在院系及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关后果)。        2、提交形式:        (1)纸质材料:请将《绩效报告》和《总结报告》纸质材料(各一式四份)提交校学科办(太白校区办公室:行政楼3层322室;长安校区办公室:教学7号楼5层7502A室)。注:请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其中:《绩效报告》“自我评价”栏由项目负责人审定签字后加盖院系公章;《总结报告》加盖院系公章。        (2)电子材料:请将《绩效报告》和《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校学科办电子信箱:eyyb@nwu.edu.cn。注:《绩效报告》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绩效报告+一级学科代码+项目名称”(如:“绩效报告0201现代经济理论与西部经济发展”); 《总结报告》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总结报告+一级学科代码+项目名称”(如:“总结报告0201现代经济理论与西部经济发展”)。        (联系电话:88302493 ;联系人:王崇人、张  璐) 附: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团队建设项目绩效报告(模板)

团队建设办公室

201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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