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学校管理”要求,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研究生院(部)将进一步强化如下措施:
一、实行阳光政务。研究生招生、奖学金评定、研究生导师遴选、学位论文抽查、学位授予等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制度。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和承办部门主任负责制。第一个接到师生来电、来访、来函的干部为首问责任人,要及时办理,积极协调,不推诿搪塞。具体承办部门实行主任负责制。
三、实行限时办公制。对督办事项和师生反映的事项在规定时限内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声,对一时难于办理的事项及时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
四、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文明办公,热情周到,树立良好部门形象。严肃工作纪律,追究工作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及时做好各项制度废、改、立工作,促进管理服务规范化。
为此,特向全校师生做出如下公开承诺:
1、不让学校布置的工作在我们这里延误。
2、不让传递的信息在我们手里中断。
3、不让正在办理的文件在我们手里积压。
4、不让各种差错在我们这里发生。
5、不让来办事的同志在我们这里受到冷落。
6、不让各种不良风气在我们这里出现。
7、不让学校的形象在我们这里受到损害。
监督电话:88308162。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